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4小时服务热线:
0797-8227079

关于印发《全市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2-11-24 11:53

全市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


为切实做好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防控工作,全面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,根据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设安监安〔2015〕4号)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赣市消委字〔2015〕3号)要求,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。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按照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方针和“标本兼治、重在治本、综合治理”的原则,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,以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为核心,集中开展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。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,夯实消防基层建设,增强火灾防控能力,确保夏季建设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,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亡人火灾。

二、检查重点

各县(市、区)要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,针对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,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,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防火性能。

(一)建筑施工

1、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。

2、施工现场作业区、生活区、仓库、活动板房等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满足A级不燃材料要求。

3、消防器材、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。

4、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、外脚手架、脚手板安全防火性能情况。

5、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、检修情况。

6、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工、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。

7、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。

(二)城镇燃气

1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。

2、燃气管道、管网、贮灌站、供应点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情况。

3、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。

4、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。

三、工作步骤

(一)动员部署阶段(即日起至6月25日)

各县(市、区)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,明确职责任务,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,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,开展排查摸底。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,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。

(二)全面检查阶段(9月10日前)

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,并建立工作台账。各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,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,对建筑施工、城镇燃气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。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、分级管理,属于一般隐患,应当立即整改;属于重大隐患,立即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、方法和措施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、整改时限和要求、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。

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市城乡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的方式,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。

(三)总结通报阶段(9月15日前)

各县(市、区)对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、考评,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。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市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县(市、区)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通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,加强消防安全管理、夯实火灾防控基础、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,认真抓好落实、抓出成效。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,统筹推进各项工作,既要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稳定火灾形势,又要带动消防安全基础工作、促进源头治理,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。

(二)落实责任,部门联动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和“管行业必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,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,加强联合检查,联合执法。

(三)强化宣传,营造声势。各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渠道,针对夏季火灾特点,广泛开展宣传提示,掀起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浩大声势,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。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,推广典型经验做法,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,营造浓厚氛围。

(四)跟踪问效,逐级落实。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,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、具体岗位、具体人员。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,蹲点督导、跟踪问效。市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,适时开展督导检查,对组织有力、成效明显的,提出表扬;对工作不落实、进展缓慢的,通报批评,并约谈相关领导;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,严格实行责任倒查,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。

各县(市、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(含电子版)报送至市安监站,邮箱:895317788@qq.com。




江西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
24小时服务热线
0797-8227079
关于我们               网站公告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工程案例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联系我们